更改户籍姓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本人或父母的户口本原件。
本人或父母的身份证原件。
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
如有学生身份,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
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
县级以上公安人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机关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
审批通过后,户口登记机关将收缴原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并另册保存原常住户口登记表,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需要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共同申请。
成年人更改姓名由本人申请。
变更姓名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
变更姓名后,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如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来处理申请。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