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是指 利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通常是为了资助教育、科学、医学、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公共服务项目而设立的。
基金会有多种分类方式:
1. 根据募捐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可以向公众募捐,而非公募基金会则不能。
2. 根据募捐的地域范围,公募基金会又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3. 根据基金会的性质和运作方式,还可以分为资助型基金会和运作型基金会。
基金会的核心特征包括:
基金会的主要目的是从事公益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
基金会的收益不得分配给出资人、设立人或会员。
基金会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捐赠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围绕公益财产达成公益信托。
基金会必须按照相关条例在民政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后才能合法运作。
基金会的资金来源通常包括法人出资、社会捐赠以及其他机构捐赠。通过这些资金,基金会可以开展各种公益项目,推动社会进步和福利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