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法案(Sunshine law),又称“资讯公开”或“资讯自由”(Freedom of Information),是 应用于促使政府机关的资讯向民众公开的一个通称。其基本假定是“在一个民主社会,人民有权利知道有关公共政策方面的决定究竟是如何达成的”。阳光法案的基本出发点是“人民有知的权利”,但却有人批评此举可能妨碍了决策官员以秘密方式处理政务的作法。
阳光法案具有较为广泛的意义,包括制定诸如政治献金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游说法、利益冲突回避法、资讯自由法、行政程序法等,目的在防止或减少政府机关及人员(包括民意机关代表)违法、滥权、自肥等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