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任务是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具体包括:
1. 维护国家安全:保卫国家的政治稳定,防止和打击敌对势力的颠覆、分裂和渗透活动。
2.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宁。
3. 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防止和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4. 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预防和打击盗窃、抢劫、诈骗等侵犯财产的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和公民的财产安全。
5. 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侦查、拘留、逮捕等手段,制止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6. 管理社会治安:依法对社会治安进行日常管理,包括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危险物品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7. 防范、打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工作,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 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理交通事故,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9. 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负责人口管理,包括户籍登记、证件发放和外国人在华居留管理等。
10.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加强边境管理,维护国界安全和边境地区的稳定。
11.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对重要政治人物、外国使领馆、金融机构等重要目标进行警卫和保护。
12. 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各类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13. 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对互联网进行监管,防范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
14.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类组织落实治安保卫措施,维护其内部安全。
15. 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广泛,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公民权益保护、违法犯罪打击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