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的封存流程如下:
单位应当在中止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原单位在30日内将该职工结余的住房公积金,转到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账户统一封存管理。
申请人可以登录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账户封存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封存手续。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公积金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专管员向住房公积金分理处提交申请资料。
住房公积金分理处审核无误后,办理职工账户的封存、启封,并将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