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税收计算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和房屋买卖契税。以下是详细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月收入 - 五险一金 - 起征点(3500元)-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 含税劳务报酬所得 - 800元(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或 = 含税劳务报酬所得 × (1 - 2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稿酬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 800元(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或 = 每次收入额 × (1 - 20%)(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 (1 - 3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800元(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或 = 每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1 - 20%)(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财产租赁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 - 800元(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
或 = 收入 × (1 - 20%)(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 个人财产转让所得 - 财产原值 - 合理费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房屋买卖契税计算
普通住宅
90平方米以下(不包含90平方米),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包含90平方米,不包含144平方米),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5%税率征收契税。
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无论是否家庭唯一住房,按3%税率征收契税。
非普通住宅及二套及以上住房
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
建议
个人所得税: 建议详细记录各项收入和扣除项目,以便准确计算应纳税额。 房屋买卖契税
这些计算方法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地方政策,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