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极限用语通常指的是在广告中使用的极端、夸张或绝对化的词汇,用以强调产品或服务的优势。然而,根据《广告法》的规定,这类用语可能会被视为虚假或误导性宣传,因此受到限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广告极限用语示例:
1. 与“最”相关的极限词: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等。
2. 与“一”相关的极限词: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等。
3. 与“级别”相关的极限词:
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4. 与“独家”相关的极限词:
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等。
5. 与“首/家/国”相关的极限词:
首选、独家、独家配方、全国首发、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
6. 与品牌相关的极限词:
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至尊、巅峰、领袖、之王、王者、冠军。
7. 与虚假相关的极限词: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
使用这些极限用语可能会违反《广告法》,导致广告主面临法律责任,包括停止发布广告、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因此,广告主在制作广告时应避免使用上述词汇,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