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商品房的交房日可以因特殊原因适度延迟,但最多不超过 三个月。这一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中得到明确。同时,《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也规定,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如果开发商因整改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延迟交房,并且已经提前通知业主,那么延迟时间可能会在一个月左右,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合同条款来确定。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开发商可能会给予业主90日的宽限期,在这个期限内交房则不构成违约。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延迟交房超过三个月,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能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等补偿措施。此外,如果延迟交房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或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开发商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并可能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交楼可以推迟的最长期限为三个月,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约定交房时间和延期交房的相关责任和补偿措施,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