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以及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已备案但无法直接结算的。
在全省联网医院就诊因故障不能实时刷卡结算,且医院在发票背面书面说明并盖章。
社保卡挂失或损坏、制卡延迟。
急性病或抢救未携带社保卡。
因参保身份或单位变更导致统筹冻结状态期间的医疗费用。
住院病志、住院收据、住院费用清单(病志复印件盖章,收据原件盖章,费用清单原件盖章)、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转诊需提供转诊单,外伤的需提供受伤详细情况说明、无第三方责任人承诺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单、有法院判决的需提供判决书、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门急诊费用:门诊收据、门诊费用清单、门诊病志、门诊所做检查化验报告单(以上材料需原件盖章)、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外伤情况:需提供受伤详细情况说明、无第三方责任人承诺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单、有法院判决的需提供判决书、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门诊慢特病:符合急诊且够起付标准给予按比例报销,不符合急诊不予报销。年度内报销的时间限制,允许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参保人在发生费用后的第二个自然年内携带需报销季度的相应材料进行手工报销。
参保后未发卡期间的医疗费用。
急诊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
单位欠费期间(非断缴)发生的医疗费用。
因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异常或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等客观原因。
符合报销规定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
其他符合医保规定的特殊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因急诊住院、异地住院等情况,不能持社保卡实时结算的,以及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如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的情况)。
定点药店外购药品时因医保系统问题未能实时结算等符合医保基金支付条件的医疗费用。
建议:
参保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如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手工报销申请,以提升报销效率。
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单据和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手工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