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女员工的产假时长如下: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北京自2016年起实施新的条例,在职缴纳职工社保五险的女职工,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有额外的30天生育奖励假。
根据最新政策,女方除了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60日,即总共为98天(基本产假)+ 60天(延长生育假)= 158天。
如果女职工分娩时是施行剖宫产手术等难产方式生育的情况,在顺产产假基础上增加15天,即剖宫产等难产对应的产假天数是143天。生育双胞胎的时候158天产假,多胞胎的,每多生一胎在双胎基础上加15天。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的配偶可以享受15天的陪产假。
综上所述,北京公司女员工的产假时长最少为158天(包括98天基本产假、30天生育奖励假和30天延长生育假),最多可达7个月(包括98天基本产假、30天生育奖励假和30天延长生育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