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环平(环境影响评价)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工业厂房、水电站、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城市开发项目等。
矿产资源开采、林业开发、能源开发、土地利用转变等。
评估规划方案对城市环境、社会经济、生态系统的影响,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区域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
蛋鸡出栏数15万只以上、肉鸡出栏数18万只以上。
确定用地性质,除建设用地外均不能立项。
确认企业无环境敏感点(学校、居民楼、医院等)。
必须与有专门处理危废资质的企业签订危废转移合同。
矿产开采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用地转让项目等。
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未纳入名录的建设项目,则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但不免除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综上所述,需要办理环平的情况主要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自然资源开发,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制定,以及特定规模的企业和项目。未纳入环评名录的建设项目虽然无需办理手续,但仍需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