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月底双薪的扣税方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629号),个人因“双薪”所得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且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若将双薪作为年终奖处理,则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9号)的规定,将双薪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后再计算个税。这种方式可以少交个人所得税。
年底双薪也可以按照年综合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即把年底的双薪和年度工资算入年综合所得,按照年综合所得减去起征线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减去社保扣除再乘税率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
单独计税:
第12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在扣除800元起征点费用后,对剩余部分按相应税率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3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扣除800元起征点费用,而是对其全额按相应税率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第12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则将其与第13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相加,再减除800元后,对余额按相应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合并计税:
将年底双薪与年终奖一起计算,作为全年的综合所得来计算个税。具体操作是将年底双薪与年终奖合并后除以12个月,然后根据这个平均数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建议
选择合适的计税方式:如果双薪金额较大,可以考虑作为年终奖处理,这样可以利用单独计税的方式降低税负。
计算税额:根据上述公式,先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最后计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选择合适的扣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