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签订后,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去向主要 取决于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单位性质。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况:
如果毕业生签约的单位是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并且就业协议书上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会盖章,那么毕业后人事档案可以直接派到就业地单位主管部门。
如果毕业生签约的单位是民营企业、民办学校或其他企业等,且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法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那么需要向用人单位所属人才管理部门(一般是当地人才服务局或人才市场)申请就业接收函。毕业后人事档案将派往就业地人才市场。如果未申请就业地人才市场就业接收函,则毕业后人事档案派回生源地人才市场(部分省份为生源地教育局)。
如果毕业生在毕业后未找到工作,学校会将档案寄回原籍,通常是生源地的人事局或当地官方人才市场。
建议
提前规划: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应先了解用人单位的性质和档案管理要求,以便提前申请就业接收函或确定档案去向。
及时沟通:如果对档案去向有疑问,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或学校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档案能够顺利寄回。
保留文件: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接收函等重要文件,以备后续需要查询或转档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