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的印章是 发票专用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票专用章是指领用发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纸质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发票专用章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其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无论是纸质发票还是电子发票,都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对于纸质发票,发票专用章应加盖在发票的全部联次上,包括发票的右下角,且必须一次性如实开具。对于电子发票,如果发票右下角出现“销售方(章)”的字眼,则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没有出现,则无需加盖。
总结:
1. 发票专用章是开具发票时必须加盖的印章。
2. 发票专用章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为椭圆形,印色为红色。
3. 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都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具体位置和要求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