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物、消费等日常活动中,如超市购物、餐饮消费等,开具的发票不需要提供税号。
如学校、医院等提供的服务性票据,以及公益活动的捐赠发票等,通常也不需要税号。
政府提供的某些补贴、奖励或特定服务,以及非交易性服务开具的发票可能不需要税号。
个人之间提供的劳务服务、财产转让等交易,开具的发票也不需要税号。
使用印有企业名称的发票,如电商、成品油经销商等,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无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的,可以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无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的,同样可以不填写。
购买方为国外客户的,不适用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规定。
这类发票在开具时可以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也不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需要提供税号,还需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