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让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这类项目在转让时,必须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具体条件包括:
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一定开发规模(房屋建设项目需完成投资总额的25%以上,成片开发土地需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这类项目在转让时,必须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具体条件包括:
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可以选择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进行转让。
也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用于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等,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属于知识产权范围内的技术均可以发生技术转让,但涉及国家机密、重大科技、军事等方面的技术不得进行转让。
在建工程转让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房屋建设工程需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成片开发土地需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具备开工条件。
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不允许买卖,但供销社的房屋可以作为住宅买下来,其所用土地可以自由使用。
宅基地的转让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即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自由转让。
建议
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前需确保已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具备相应的开发条件。
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前需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可能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
对于知识产权范围内的技术项目,转让前需确认技术不涉及国家机密和重大科技。
对于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前需确保项目具备所有必要的许可证和开发进度。
对于农村土地项目,转让需符合当地的土地管理政策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