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非诉案件主要指以下几类:
涉及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利害关系人请求法院确认其失踪或死亡的情况。
涉及公民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通常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认定。
涉及财产无人认领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确,由有关机关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认定。
涉及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且不履行,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包括咨询类、代书类、见证类、公证类、行政复议类、调解类等,这些案件通常不涉及民事权益争议,通过非诉讼途径解决。
这些案件因申请人要求而开始,实行一审终审制,不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的反诉、和解、调解等诉讼制度。法院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会依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受理、审查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