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保险是一种 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负责给付约定的保险金。生存保险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经济保障,通常与养老、教育、创业等长期规划紧密相关。
生存保险的特点包括:
生存保险具有较强的储蓄性质,被保险人可以在一定时期后领取一笔保险金,以满足生活等方面的支出需求。
保险金的给付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唯一条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也不退还已交保险费。
生存保险的一种主要类型是年金保险,这是一种有规则、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可以满足被保险人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如子女教育金、婚嫁金或被保险人的养老金等。
综上所述,生存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形态,主要在被保险人生存至特定条件时提供经济保障,同时具备储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