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处(或房管局)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负责办理房屋登记,包括新建房屋登记、房屋买卖登记、房屋租赁登记等,确保房屋产权的合法性和清晰性。
对房屋交易进行监管,包括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房屋抵押等交易活动,审核交易双方的资格和交易条件,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负责房屋安全监管,包括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
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管,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核、服务质量监管、收费标准制定等方面,确保物业服务企业能够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负责住房保障工作,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分配,通过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解决低收入家庭和特殊群体的住房问题。
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负责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管理;负责全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编制全区城市房屋拆迁规划和年度计划,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裁决拆迁纠纷,负责拆迁单位的管理与监督。
负责全区直管公房和机关公房进行经营管理、资产管理、解危解困。
负责住宅小区的建设及物业管理,包括日常检查、环境卫生、维修保养和保安措施等,确保小区按时维护、比较安全有序。
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对全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住宅建设科学技术,制订住宅建设标准、规范;负责系统内部的科技项目立项和成果评审;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技术、新材料;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督促检查系统内的生产安全;负责白蚁防治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房产科技情报网工作。
处理购房过程中开发商的不合理情况,对于开发商跑路或倒闭而不明去向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咨询当地房管局,房管局经过调查核实以后,会给客户一个合理的解决。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系统信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
综上所述,房管处(或房管局)是负责全市房屋和物业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涉及房屋产权、交易、安全、服务、保障、开发、拆迁、直管公房管理、维修保养、法规执行、科技信息化、投诉处理以及内部管理和协调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