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逮捕到公诉的时间主要 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
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合以上规定,从逮捕到公诉的时间大致如下:
最短时间:如果案件简单,公安机关侦查期限二个月,检察院一个月内决定,法院二个月以内宣判,总共需要约3个月时间。
最长时间:如果案件复杂,经过两次延长,侦查期限可达7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可延长至15日,法院审理期限可延长至3个月,总共需要约12.5个月时间。
因此,从逮捕到公诉的时间 通常在3个月至12.5个月之间,具体需要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