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是指对人体造成 组织器官结构轻度损害或功能障碍的损伤,这种损伤程度介于轻微伤和重伤之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如皮肤创口、瘀伤、骨折等,但未危及生命或造成严重功能障碍。
如影响视力、听力、嗅觉、味觉或言语能力等,但未完全丧失。
如导致中等程度的疼痛、肿胀、感染等。
具体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在实际案件中,判定轻伤害需要综合考虑受伤部位、损伤程度、并发症以及恢复情况等因素,必要时还需借助医学影像和临床检查等手段进行详细评估。
建议在涉及轻伤害案件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鉴定标准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定,以确保司法公正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